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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09:57:30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四川雅安持续实施有奖举报制度 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质增效

信息2024-12-19 09:5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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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四川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颁布后,四川省21个市(州)均细化出台了《有奖举报奖励办法》,截至11月底,四川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共办理有奖举报案件630件。

  近期,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一居民在出门散步时,发现河道中河水颜色异常疑似受到污染,于是通过电话反映该情况。雅安市生态环境局接到举报后,组织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经排查,河水异常是某公司拌合站生产废水外排导致,雅安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该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根据《雅安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2023年版)》,决定给予举报人700元举报奖励。

  近年来,为更好构建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社会共治大格局,雅安市生态环境局积极开展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工作,旨在通过实施有奖举报制度,充分调动公众参与生态环境监督的积极性,促使更多市民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行动中,弥补环境执法力量有限的短板,有效遏制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增强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营造人人监督的良好社会氛围。

  雅安市生态环境局、雅安市财政局立足雅安实际、社会发展及相关政化变动,2023年10月修订并印发了《雅安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2023年版)》,进一步明确了奖励条件、不予奖励情形条件,扩大了奖励金额和范围,对涉嫌环境违法的举报,一经查实,将根据处罚情形及金额给予最低500元、最高5万元奖励。

  雅安市整合“12345”政务服务热线、“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等主要投诉渠道,畅通群众投诉举报途径,简化举报、奖励流程;同时通过新闻发布会、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官网公布等方式,积极向社会推介“有奖举报”,营造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下一步,雅安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完善群众常态化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听民声、聚民力,坚决以“零容忍”态度严查超标排污、偷排偷放等主观故意、后果严重、群众关注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畅通和规范群众反映问题渠道,进一步激发公众参与生态环境监督的积极性和责任感,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质增效。(完)

来源: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责任编辑:徐梦帆】